頻繁自海外網購進口貨物的買家,免稅待遇將被取消。 圖/報系資料照

分享 愛上大陸、美國、日本等海外電子商務網站購物的「海淘族」,以及常至海外批貨的單幫客要注意囉,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關稅法修正案,針對頻繁進口貨物的買家,取消貨品完稅價格低於三千元的免稅待遇,以杜絕跨境購物「化整為零」的亂象。至於如何認定「進口次數頻繁」,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,將參考郵包進口通關規定,未來同一人或同一地址,每月收受兩次,或半年達六次以上,就不適用免稅規定。關務署署長莊水吉表示,相關法令通過後,還訂定配套子法,才能實際執行,暫時無法估計對稅收的影響。現行進口快遞貨品只要完稅價格低於三千元,且非違禁品或菸酒產品,就免徵關稅、貨物稅及營業稅,形成「高價低報」、「化整為零」的取巧漏稅空間。海關官員表示,若修法通過,就有法源依據課稅,尤其進口人是網路店家或從事商業銷售行為,就會特別注意。舉例來說,若至海外網站買衣服,每月超過二次或半年達六次以上,被視為頻繁進口人,即使每次只買二千五百元的衣服,也要繳稅。衣著類進口關稅是百分之五至十二,若以百分之十來計算,二千五百元的進口衣服(含交易價格、運費及保險費)就要繳二五○元的進口關稅,總計為二七五○元。二七五○元再加計百分之五、約一三七點五的營業稅,等於二八八七點五。也就是說,海外網購二千五百元的衣服,若沒有免稅優惠,就要繳稅三八七點五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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